回城第一件事——去百货大楼给姐姐买了一件的确良衬衫。
天蓝色的,料子很好,领口缝了一圈白色蕾丝。
他说:"念霜这些年寄人篱下,不容易。做爸爸的要补偿她。"
妈妈附和:"是啊,念霜受委屈了。"
没有人提起我。
我站在他们身后,低头看着自己的手——指节粗大变形,虎口上全是旧茧,右手食指被盐碱泡得永远弯不直了。
十三年的盐碱地。
修了十三年的渠,翻了十三年的地,扛了十三年两个大人的活。
回来的时候,我还不到二十七岁。
但照相馆的师傅看了我一眼说——
"姑娘,你今年四十几?"
然后是顾长明。
我从小定下的娃娃亲,爸爸老战友的儿子。
走之前他说:"晚棠,等我,我一定来接你。"
十三年后他来了。
看见我的第一眼,他笑容僵在了脸上。
三天后他坐在我家客厅里,跟我父母谈了半小时。
出来的时候,面带歉意——
"晚棠,你我之间差距太大了。我是大学毕业,在设计院工作。你连高中都没有读过,没有共同语言的。退婚吧。"
他的目光从我身上移开,落在了走廊尽头。
姐姐站在那里,逆着窗户照进来的光,身姿纤细,穿着那件天蓝色的确良衬衫,手里拿着一本《简·爱》。
两周后,顾长明正式上门提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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